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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简报(第七期)
2013-08-28 16:25:03 来源: 评论:0 |
宜秀区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全面启动
8月15日,区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就全区开展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朱学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六个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以及辖区内四所高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就《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宜秀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中的评选标准和范围、活动步骤等主要内容逐一详细介绍,对时间节点、任务数量、责任单位逐一明确。
会上,朱学云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区创建首届安徽省文明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稳步推进文明创建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二要抓好结合。评选表彰活动要结合市里举办的黄梅戏艺术节活动的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进度,让我区在艺术节上呈现亮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三要突出典型。要让选出的道德模范具有代表性、公认度,形成全区学习和争做道德模范的氛围,让道德模范在社会上得到足够的尊重,发挥最大的教育作用。
本周创建动态
● 8月11日,宜秀区多部门联动,组织100余人对圣埠菜市场、田园小区、宜官路、纬五路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净化经营环境。
● 8月14日,芭茅巷社区针对社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采取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和创建标语、对经营区域进行科学划分并安装醒目标牌、在市场外统一划分停车位、实行全天候保洁等多项措施,确保整治出实效。
● 8月14日,杨桥镇召开文明创建现场督查推进会。会议强调,全体人员要履职尽责,发挥敢挑重担、敢打硬仗的精神、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清除路障和保持清洁等多项创建工作,要在工作上形成一整套长效机制,通力协作、凝心聚力,共同开创杨桥镇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 8月15日,大龙山镇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对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会议强调,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职责,镇文明办要进行常态化督查暗访,在宣传上要大造声势,真正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8月16日,白泽湖乡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全乡上下要本着“文化搭台、经贸唱戏、创建保障”的原则,以“拉高标杆、勇创一流,优化环境、提升形象,推进项目、服务发展”为指导思想,齐抓共管,真抓实干,营造“荣誉是每个人的,责任是每个人的,形象是每个人的”舆论导向,切实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切实抓好道德模范评选工作。
● 8月17日,大桥街道发动肖坑社区全体干部、居民组长、部分居民代表以及离退休老干部等50余人对金三角小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活动。
● 8月17日,杨桥镇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拆除各类违章广告103处,面积为935平方米;拆除棚子、雨披76处,面积为903平方米;清理菜地13处。
● 8月17日,五横乡对全乡杨白路、总五路、五虎环乡公路及景观点的交通主次干线沿线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 8月17日,大桥开发区建设局、城管中队及环卫公司的共计20余人在纬五路集中清理绿化带杂草、修剪绿化苗木。
● 8月18日,大龙山镇组织百名工作人员集中整治总铺段和永林段沿街商户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截止目前,大龙山镇共拆除破旧广告牌46处,面积416.9平方米,违建棚52处,面积1015.2平方米,清理沿街菜地26处,清运垃圾80余车。
● 8月18日,区城管局联合杨桥镇对杨桥集镇道路两侧门头招牌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先后拆除破旧破损、违章设置的门头牌匾140多处,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8月19日,区委常委、副区长胡忠明在区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来到杨桥镇省道S228宣店大湾路段进行实地督查。胡忠明指出,杨桥镇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基础,为文明城区创建做出贡献,以优美整洁的社区环境来顺利迎检。
● 截止8月18日,区城管执法局集中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牌、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牛皮癣”等城市管理顽症进行整治,共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2149平方米;依法对8块大型户外广告牌及196块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共计400多平方米;清理卫生死角14处、城市“牛皮癣”2000余处,清除杂草20000多平方米,清理建筑、生活垃圾300多吨、纠正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贩280余次。
应知应会
《安徽省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有9大项目,35项测评指标,103条测评标准。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整体形象,共4项测评指标,4条测评标准。
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对城市形象的要求:(1)城市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3)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车辆、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4)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在《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体现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